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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上,无疑,人已越聚越多。
火把照亮了半条街,晃白了一片夜空;火光虽亮,却总有照射不到的地方。
嘈杂的人声中,在两个民房之间的角落里,黑风父子正呆立着不动。
身在那阴暗处,会变狗身并食人的黑犬,竟然早已恢复人身。
盯着旁边只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儿子黑犬,黑风的心里忍不住叹息:儿子隔段时间总要发作起来吃一两个人,然后才恢复正常,今日这次总算又过关了,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啊!
没办法,谁叫苍天给了儿子那样怪异的半兽体质……
转念间,黑风胸膛里的怒气开始上涌:天地待我儿不仁,我儿必报以不义!
就让天下活人永远成为我儿的食物,没什么残忍的……
街面上那个幼儿的尸体,没有疑问的,又是黑犬的杰作。
幼儿只少了半个身体,黑犬并没来得及啃吃干净,因为幼儿早先的惨叫声,已惊动小镇里大部分的人。
那黑风父子此时藏身所在的地方,是离街十几米外的一个黑暗角落。
在这一刻,从街头到街尾,到处都有火把。
街面上的人们都已全神戒备,有许多人士,在明处手持棍棒,又暗中在怀里藏着雪亮的刀子。
小镇上的护镇部平常一直在刻意培养格斗人才,组成一支又一支的特别行动小队。
队伍中的每一个人,遇到困难和危险时,都绝对可以独当一面。
与别的村镇上的人比起来,他们的能力能够以一敌十,甚至以一敌百。
能以一敌百的,是人才中的人才,这一种人才,可遇而不可求。
“飞鸟乙”
就是这样一种人才!
他遇强,自身便会更强,遇弱,一招就去解决掉;他只是一招就能够令对手在刹那间头破血流、倒地不起,动作不会拖泥带水。
那个时候,也就是黑犬将自身化为狗,被黑风带着潜入小镇之时;“飞鸟乙”
正藏身在某一处阴暗的民房里,伺机而动。
他本来已感到自己这个护镇的任务枯燥又单调,差点昏昏欲睡,可忽然之间——他察觉到了什么!
他在风中捕捉到一丝信息:有客来访!
不速之客。
一年到头、且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的艰苦训练,令飞鸟乙已经培养出和动物一般的直觉;他的鼻子像一只狗那样灵敏,在空气里闻到了陌生人的气味,凶险的气息!
飞鸟乙心里十分清楚,已有不同寻常的来者侵入小镇,而他还根本看不到这人在哪里。
当黑犬的身子趴在那个孩童身上,飞鸟乙便已终于动身出了民房。
当孩童尖叫,惊动小镇里大半数的人,飞鸟乙第一个赶到这条街上,黑犬与黑风却已狡猾的移出场地来。
虽然石螳螂并不是一个熟读兵法的人,但他还是记得、并笃信这一句兵法训谕:“知己知彼,战无不胜。”
所以,他现在才会偷偷潜入寨主黑风的卧室,以便自己及时得到第一手的敌方资料。
刺目,红得刺目,也白得刺目。
——刺目的鲜血,还有白森森的骨头。
石螳螂此刻看到了这一幕,他正是在寨主黑风的卧室里看到的。
黑风,无疑没来得及把黑犬餐后的东西收拾干净、妥当。
好几具人的尸骨,看上去是有好几餐了。
对于尸骨,在一般情况下,黑风有三种处理的方式:一、他会把尸骨烧化,二、把尸骨沉入某个大湖的底部,三、直接把尸骨埋入深山中。
可是,石螳螂现在眼睁睁看到了尸骨,那用来堆积尸骨的,却是黑风卧室里的大衣柜。
石螳螂忍不住在想——杀了人,弄走了尸体上的血肉,还把骨头堆放在睡觉的房间里!
究竟是谁这么残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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